著作权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所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城内的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享有的专有权利。著作权和商标权的不同之处主要是:
(1)保护的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的是供人们欣赏、学习和阅读的作品,如小说、论文、电影,歌曲、图画等;商标权保护的是用于区别不同生产经营者和不同商品的商品和服务标记,比如“海尔”、“联想”、“索尼”等商标。
(2)保护的条件和要求不同。著作权法可以保护两部主题相同的作品要这些作品具有独创性。例如甲先写了一部反映大学生生活的小说,其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乙也可以同样写出一部反映大学生生活的小说,只要乙是自己完成的而不是抄袭甲的,同样可得到著作权法保护。但商标法不会保护在同一种或同一类商品上的两个相同的商标,例如:甲在电视机上注册了“长虹”商标,乙再在电视机上用“长虹”商标就构成侵权。
(3)权利产生方式不同。著作权通常自动产生,不必经过任何登记或审查程序,商标权则必须依法由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进行审查后授予合法申请人。
(4)权利内容不同。著作极的内容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个力面。著作人身权包括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主要包括复制权、许可他人使用权、转让权、获得报酬权等经济上的权利。商标权仅包括使用权、许可他人使用权、转让权等财产权内容,不包括人身权内容。
(5)权利保护期限不同。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其他权利的保护期,如果是公民的作品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如果是单位的作品刚为发表后50年。商标权的保护期限一律为10年,从商标核准登记起计算,期满后可通过一定手续延伸保护期。